招标信息

福建华安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华安县大地土楼群景区周边民居立面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大地土楼群景区周边民居立面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24】6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华安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项目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福建华安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对大地土楼群景区周边30幢民居进行立面改造提升,总面积5488.09平方米。主要包括:屋面平改坡,新增钢结构屋面;民居外立面沿街面喷涂统一颜色仿石面漆;地上一层改造为钢结构面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724.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0.8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大地土楼群景区周边民居立面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单项合同额100万元~1000万元装饰装修工程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4742455元;(含暂列金¥220000.00);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的规定执行。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7日00: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K值取4.00%~8.00%(含4.00%,不含8.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08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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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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