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工程项目过河管道工程(EPC)

2025-04-17
一、招标条件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工程项目过河管道工程(EPC)已由科尔沁右翼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右中发改审字【202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科尔沁右翼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建设地点: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

3.建设规模:过河管道工程建设排水管线1264米等;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

1)勘察:包括对管网工程范围内的地质情况作出评价,在确定基础方案、比选基础持力层、判断场地地震效应等方面为编制设计文件提供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资料。

2)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和各专项设计等内容,并对整个项目工程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设计年限内无偿提供技术服务。

3)施工:经甲方确认后的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5.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6.本项目投资额:1001.61万元;

7、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及合格标准和要求;

8. 建设工期:2025年5月 20 日至2025年 8 月 2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勘察、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师一名,在本单位注册,注册时间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一人,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并且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担,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CA锁。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在资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担任多方角色,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写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 17 日至2025年4月 23 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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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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