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尾砂浓密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选矿厂尾砂浓密机建设工程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选矿厂尾砂浓密机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衡阳常宁市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内,过滤厂房东面与机修厂房之间交汇处。

2.2项目概况:新建一台φ35m中心传动全钢结构浓密机。尾矿由主厂房自流至新建泵房,然后泵送至新建φ35m浓密机,浓密机底流泵送至现有过滤车间,溢流自流至现有废水处理站。项目建设后浓密机系统正常运行时须满足单位面积处理能力为0.59t/㎡d,尾矿处理量为500t/d。(详细技术参数与要求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3招标范围:

2.3.1选矿厂尾砂浓密机建设项目的设备(φ35m中心传动高架式全钢结构浓密机与钢结构池体、渣浆泵等)、厂房、工艺管道、仪表、电气等及附属设备设施。本项目包括设计、采购、土建、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所有试验、竣工验收、人员培训、工程移交生产和性能保证等全过程的承包,工程最终须满足生产投运的所有条件。

2.3.2新建浓密机土建部分:浓密机桩基及基础、周边围堰挡墙与护栏、泵站建设、浓密机底部收集池与集水坑、各类管道基础、浓密机池周边地面硬化。

2.3.3新建浓密机需要设置:进矿管路系统、浓密底流输送管路系统、浓密上清液输送管路系统(需接至厂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泄矿管路、尾矿缓存池等工艺系统并安装相应配套渣浆泵及电气控制系统,其他辅助设备设施详见可研报告。

2.3.4对新建浓密机需完善配套主电源接入、各类水电管线、通信网络、监控系统、消防与防雷系统设备设施、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及雨污分流系统等相关辅助设备设施。

2.3.5尾砂过滤系统设置尾矿脱水分矿箱、分矿箱至过滤机的管道与阀门(3台套)、各类控制阀门及作业平台建设。

2.3.6浓密机建设其他内容:施工图设计、研究试验检测、联合试车等。

2.3.7建设内容详见可研报告。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15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5年 6月 1 日,计划竣工时间为  2025年 10月  31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质量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2000]及国务院714号令[2019])规定进行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近 4年(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承担过 2个已完工且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相关业绩;

3.4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且无亏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信誉要求: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商;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2日17时止……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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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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