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望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二标段项目毛石招标公告

2025-04-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二标段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望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经业主公开招标后确定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以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望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二标段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毛石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 望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二标段,位于望奎县火箭镇正兰三村。工程内容: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具体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他工程。标段总造价18235436.33元,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1月30日,合计349天。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须出具2023年—2024年两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22年—2024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1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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