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滨河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7本招标项目迁安市滨河街道湾子安置区(棚户改造)项目三期工程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发改审字[2013]14号、迁行审投资函[2020]4号文和迁行审投资审字(2020)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滨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迁安市滨河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427.3011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7357.301166万元,建设规模:建设30#、31#、32#、33#、34#、36#、37#、38#共8栋6+1层砖混结构住宅楼,1栋2层框架结构配套商业楼、一个垃圾站、三期部分外网工程及前两期工程外网完善,总建筑面积约52813.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4203.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610.2平方米),建设地点:迁安市杨店子镇(现滨河街道)湾子村南、杨柏公路东侧、经十一路西侧、纬十五街南侧。2.计划工期:5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490天)日历天。 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1)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并达到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2)全部工程的施工;(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4)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冒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依据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纸预算审计后的建安费用不得超出本项目的投资概算17357.301166万元,总投资不得超出概算投资17427.301166万元。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7427.30116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投标人应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或以施工人身份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或以设计人身份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7 17:30至2025-04-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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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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