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骏泰科技黑液综合利用——年产10000吨木质素项目蒸发器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蒸发器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2025-04-1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骏泰科技黑液综合利用——年产10000吨木质素项目蒸发器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0747-2560SCCXN010 ),招标人为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骏泰科技黑液综合利用——年产10000吨木质素项目蒸发器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骏泰黑液综合利用——年产10000吨木质素项目的配套工程,用于浓缩木质素液体、提取木质素后的剩余黑液以及现有的硫酸盐法间歇蒸煮后的制纤稀黑液(包含针叶化学浆、阔叶化学浆)。其中I效一个效体用于浓缩木质素液,其余效体用于浓缩提取木质素后的黑液与现有蒸发稀黑液。蒸发设计能力60吨/小时。

1、项目名称:骏泰科技黑液综合利用——年产10000吨木质素项目蒸发器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50日历天内交付设备并完成验收(含开机调试、性能测试)。

3、交货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高新区发展路17号。

4、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1

骏泰科技黑液综合利用——年产10000吨木质素项目蒸发器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1套

含蒸发器主体设备、所有辅助设备(含阀门、管道等)、泵、电机、电缆、照明系统、检修电源、低压配电系统、DCS控制系统、配套的走台栏杆、所供系统的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技术规格书》。

具体供货范围、数量和技术规格及相关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应的制造、供货和履约能力。(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五个制浆造纸黑液蒸发系统(蒸发能力≥60t/h)主体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双方名称、合同内容、双方盖章、签署日期等要素)复印件,或能够反映上述情况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在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4日,每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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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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