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送排风系统有效性评估采购公告
2025-04-17送排风系统有效性评估-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 送排风系统有效性评估(采购编号: 404C-FW-GKJT-25-0709 ),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1项目名称: 送排风系统有效性评估。
2.2服务地点: 甘肃矿区。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完成相关服务内容。
2.4服务范围: (1)对厂房内送排风系统进行有效性评估,需进行评估的厂房包括U2-4、U2-5、U2-6,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当前存在的问题、设备设施运行状态评估等内容。评估完成后对比原设计内容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编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需包含评估过程、评估记录、评估依据、评估结论。(2)对U2-4厂房内高温问题进行分析,排查热量蓄积的问题所在,并对送排风系统整改及设备设施保温等方面提出优化改造方案,方案中包含详细的整改措施,方案深度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包括详细的设计参数、材料清单、风管系统图、平面图。(3)对冷态试验厂房送排风系统风管布置及规格尺寸进行设计,设计中应包括详细的设计参数、材料清单、风管系统图、平面图。详情见第五章甲方需求。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响应人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核设施或化工(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
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组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审组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3.4 业绩要求:
响应人提供至少一份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开展的送排风系统评估或优化改造工作及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包含首页、内容页、总金额页和签章页等,需证明物项名称、关键技术指标,否则无效)或其他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如协议单、订单、验收单据、结算发票等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
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1名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评审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或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为环境或通风或公共卫生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需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2)2名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环境或通风或公共卫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需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3)4名技术人员:技术人员为安全或环保或通风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明材料;技术人员需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注: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存疑,评标专家可要求投标人现场查询补正。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不良行为处罚清单且受到暂停公司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期间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提供响应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关联的相关企业信息。
(3)与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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