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维保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17本项目已由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受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维保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车辆维保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
2.3实施地点: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鲁庄
2.4招标范围:
2.4.1凡采购人的公务车辆(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维修委托单)均可在响应人进行维修和保养。响应人应实行24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车辆路途施救工作,并在郑州市内实行免费施救,提供替代车辆不影响公务用车。
2.4.2凡在响应人修理的车辆,不准转厂修理。响应人要根据车辆的情况,随到随修,不得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一般维修一般不超过24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2.4.3为采购人定期保养的车辆优惠,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2.4.4响应人确保采购人送修车辆维修的质量达到技术要求,凡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技术要求而进行返修的车辆,响应人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因装配不当或配件质量出现问题,需重新更换的配件,免收配件费、工时费等一切费用;若因维修不当造成采购人损失,响应人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若响应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任务使采购人发生损失,此损失由响应人承担。因本条所述响应人原因导致机动车事故的,响应人承担事故造成的采购人及第三方人身、财产等一切赔偿损失责任。
2.4.5响应人更换修理的零、部件的,应当征得采购人的同意,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归采购人所有。
2.4.6维修车辆信息明细单:宇通柴油大型客车2辆,宇通电动大型客车4辆,福特全顺中型客车2辆,陕汽重卡消防车1辆,长城皮卡2辆,哈弗SUV1辆,别克商务1辆,红旗2辆。
具体见技术要求。
2.5服务周期: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3.1.1响应人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1.2响应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公司、产品或服务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提供承诺)。
3.2 业绩要求
响应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合同1个(提供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关键信息页等)。
3.3 人员要求
响应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响应人所配备的人员需具有相关车辆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响应人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响应人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响应人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响应人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响应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如响应人未按要求提供截图,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4月 24日17:00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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