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严桥乡兴隆村农产品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
项目名称:严桥乡兴隆村农产品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万元

最高限价:390*(1-下浮率)万元;下浮率=8%,投标人按费率报价不得小于下浮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乡村整体方案规划设计,农产品加工车间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乡村文化体验中心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智慧菌房方案设计及附属道路等配套工程;其中农产品加工车间,地上1层,建筑高度6.15m,建筑面积约800㎡;乡村文化体验中心,地上1层,建筑高度5.85m,建筑面积350㎡、智慧菌房14座、停车不少于20辆的公共停车场以及路面硬化、供水、供电等配套建设等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不高于7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不含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续各单项工程工期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要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共同确定。招标人对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须由施工单位担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总承包经理:①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独立设置,不能一个人同时兼任。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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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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