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全过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终止公告
2025-04-17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全过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邢批投资【2023】1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望泉岛水利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配套及国债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望泉岛水利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依据《邢台市大沙河防洪规划》(2023年11月),为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完善大沙河沿岸防洪工程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满足两岸防洪要求,亟需对河道进行综合性治理,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信都区大沙河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河道北叉。2.1.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槽开挖及滩地平整工程、堤防工程、北汊右岸边界防护工程等。建设工期36个月。大沙河河道总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左岸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河道主槽 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2.1.3建设规模:1、主槽清整长度?8.7km,滩地平整工程长度8.7km,新建改建堤防工程长度5.6km,望泉岛岸线防护工程长度8.7km,漫水桥工程3座,漫水路工程4条等,本项目不得与其他项目的建设内容发生冲突。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之日止。
2.2招标范围: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全过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实体(混凝土工程实体、岩土工程实体)以及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水泥、砂、石、钢材、防水材料、土工材料等)、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质量监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2)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测服务能力;3.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3.1.3 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5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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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8 00:00 至 2025-04-1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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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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