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生态移民局关于补郎乡本杰村下寨组至和谐村野冲组连村路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38280
最高限价(元):83828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补郎乡本杰村下寨组至和谐村野冲组连村路建设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83828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补郎乡本杰村下寨组至和谐村野冲组连村路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按照《安顺市财政局 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的通知》(安市财采[2021]21号)的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不得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得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特别提示:根据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注:①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原件,无需提交【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1-6项】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②以上材料(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殊资格要求的资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