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2025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一期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
2项目名称: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2025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一期项目;
1标段: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2025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一期项目(一标段)
2标段: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2025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一期项目(二标段)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标段:1064334.00元,2标段:2637710.00元;
5最高限价:1标段:1064334.00元,2标段:2637710.00元;
6采购需求: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4日每天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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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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