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南联广州总部洗涤设备维修采购公告(重新采购)

2025-04-17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5年南联广州总部洗涤设备维修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5年南联广州总部洗涤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拟选取1家供应商,负责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洗涤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服务(其中需更换的配件由采购人提供),确保洗涤设备一年内正常运行,出现故障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详细)

预估采购数量(单位:台)

单价限价   

(含税:元)

总价限价

(含税,元)

备注

1

烘干机维修、保养

7

4300

30100

服务方式:清包,具体内容见第三章用户需求

2

水洗机维修、保养

6

3500

21000

3

干洗机维修、保养

6

3600

21600

4

烫平机维修、保养

3

6850

20550

5

去渍台维修、保养

2

2900

5800

6

手烫台维修、保养

5

2400

12000

7

家用洗衣机维修、保养

2

1200

2400

8

空气压缩机维修、保养

2

1200

2400

合计

11585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包含税费外,运输费,设备安装费,旧设备拆除费、保险费、设备调试费等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确保甲方因购买本合同设备无须再支付任何费用。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 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2025年南联广州总部洗涤设备维修服务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正常情况下,按采购人需求每季度提供一次上门维保服务,4个小时内上门响应;另外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4小时电话报修服务,紧急维修情况下,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1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5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6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7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8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4年4月1日至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或盖章后的纸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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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