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废旧物资处置第一批采购公告
2025-04-171.1 项目名称:2025年废旧物资处置第一批
1.2 项目编号:HZXC
1.3 采购需求:废旧物资处置。
1.4 存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558号。
1.5 完成时间:要求进场处置后 30 个自然日内回收处置完成。
1.6 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法:X元/吨,数量以实过磅磅单为准。
1.7 处置方式:包干价:含运输、过磅、危废处置等
1.8 标段划分:
þ本项目划分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B01 |
主轴 |
B02 |
主机架、偏航轴承、轮毂、运输支架、废铁、控制柜等 |
B03 |
导电轨 |
B04 |
齿轮箱 |
B05 |
废旧电缆线 |
潜在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供应商成交标段数量不做限制。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供货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物资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资质;
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提供项目清单及对应的合同协议书;
代理商响应:
þ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本项目联合体响应:
þ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②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不得超过 2 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1日17:00(北京时间,全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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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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