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及有机更新项目(江东新区地下管网及综合管廊工程-零星工程)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17
1.招标条件

江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及有机更新项目(江东新区地下管网及综合管廊工程-零星工程)已经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投设〔2025〕54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政府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江山市联兴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山市联兴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Ⅰ-Ⅲ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5000万元,工程概算5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7650万元,建设规模:用地面积 275714 ㎡,改造兴工北路、兴工路、兴工二路、兴工三路、兴工四路、兴工五路、兴工六路、兴工七路、兴工八路、兴工九路、兴工十路、八三路、八四路、八五路、八六路等道路排洪渠道 12 公里(渠道断面 0.6 米*0.8 米),新建污水综合管廊 3 公里(管径DN100-300),改造供水管网 12 公里(DN100 供水低压管线 5公里,DN200 中压管线 5 公里,DN300 高压管线 2 公里)、改造燃气管线 12 公里(DN100 低压燃气管线 5 公里,DN200 中压管线 5 公里,DN300 高压管线 2 公里。以上燃气管道中,市政管道 8 公里,庭院管道 3.2 公里,立管 0.8 公里;覆盖燃气管道 12 公里),并进行道路恢复及配套建设人行道、绿化、路灯、停车位、充电桩、智能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地点: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新区。

2.2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新区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及有机更新,包括人行道铺装,土石方平整,地基处理,挡土墙围墙、雨污管网分流埋设,给水管道、电力和通讯管线入地,节点景观亮化美化,并配套建设交通设施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Ⅰ标段385.167083万元、Ⅱ标段386.206311万元、Ⅲ标段387.254073万元。

2.3施工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或工程价款达到该标段签约合同价。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R3.8 本项目开标会议按Ⅰ标段~Ⅲ标段顺序进行,本次招标以一个投标人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预中标候选人为原则:如某投标人被推荐为Ⅰ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就不参与Ⅱ标段的投标活动,以此类推。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人数要求: 1 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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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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