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营房实战运行功能区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7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营房实战运行功能区一期建设项目。项目预算:3083.63万元(不含税)。
1.2招标内容
标包一:系统集成设备
本项目采购包括执法办案中心、侦查中心、数字督察中心、110 指挥中心、信息网络机房、治安防控中心枪库、122 交通指挥中心、党建中心、档案室、信访中心、网安实验室、350兆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的系统集成设备。
标包二:核心交换机设备
本项目采购包括执法办案中心、信息网络机房、122 交通指挥中心的核心交换机设备。
标包三:安装调试及其它施工
本项目采购包括信息网络机房、网安实验室、数字督察中心、党建中心、执法办案中心、122 交通指挥中心、110 指挥中心、档案室、信访中心、侦查中心、治安防控中心枪库、分局指挥调度系统、管委会分局调度系统、350兆警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及其它施工。
……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包 | 预算金额(万元,不含税) | 中标人数量 | 份额划分 |
标包一:系统集成设备 | 2094.00 | 1 | 100% |
标包二:核心交换机设备 | 110.00 | 1 | 100% |
标包三:安装调试及其它施工 | 879.63 | 1 | 100%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验收。(标包一、标包二)
1.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施工。(标包三)
1.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标包一、标包二)
1.7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标包三)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标包 | 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万元) |
1 | 标包一:系统集成设备 | 2094.00 |
2 | 标包二:核心交换机设备 | 110.00 |
3 | 标包三:安装调试及其它施工 | 879.63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标包一、标包二)
2.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标包三)
2.3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智能化设备采购)。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标包一)
2.4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交换机设备采购)。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标包二)
2.5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智能化工程施工或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标包三)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针对综合一体化受理台的制造商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以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标包一)
2.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针对交换机的制造商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以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标包二)
2.9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行政许可:(标包三)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有变更时,资格审查要求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执行。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0满足以下人员要求:(标包三)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员A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员B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3)具备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员C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至少具备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1人,且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2.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
2.1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最近三年(自2022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最近五年(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最近五年(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请于2025年4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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