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砂水力发电厂银河电站1、2号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7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砂水力发电厂银河电站1、2号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砂水力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安砂镇安砂水力发电厂 。

2.2项目规模:安砂银河电站布置在8#、9#坝段下游200m高程台地处,从原有大坝泄水底孔引水发电,安装两台卧轴混流式4000kW机组,水轮机型号为HLD74-WJ-105,发电机型号为SFW4000-10/2150。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3.1计划到货期: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日。

2.3.2计划施工工期: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04月1日(共计120天)。设备应在施工前到达施工现场,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水轮机及附属设备-银河电站1、2号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CHDTDZ057/16-ZJ-00101):含水轮发电机组主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及管路、阀门、线缆等采购(含道路勘探平整、运输至银河电站发电机层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轮机及附属设备-银河电站1、2号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国内设计、制造5MW(单机)及以上卧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合同业绩或具有至少1项国内5MW(单机)及以上卧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整台机组改造合同业绩(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主要参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17 16:302025-04-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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