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明区社会救助区域性站点维修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Z(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南明区社会救助区域性站点维修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壹拾柒万柒仟元整(¥177000.00元)

5、最高限价:壹拾伍万陆仟伍佰贰拾捌元玖角柒分(¥156528.97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南明区社会救助区域性站点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贵阳市南明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外墙墙面装饰层、拆除内墙墙面装饰层、拆除部分地面木地板层再重新安装木地板及木踢脚,外墙墙面新做外墙漆,内墙墙面新做乳胶漆,增加空调电源线。装修改造范围为地上4层,具体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7、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注: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如有),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并提供总公司愿为其参加本项目投标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但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4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或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提供承诺函的,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06月起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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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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