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角洲院区医用液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TC

项目名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角洲院区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3.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3.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赣购2024B001369352

红角洲院区医用液氧

1

2336000元

说明:本标段评审顺序为:02包、01包,且采用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方式确定各包别中标人。例如:若A公司在02包评审排序第一,则A公司参与01包作无效文件处理(即不进入后续包别的评审程序),按包号顺序依次类推。每个包别的合格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否则该包别做废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需提供制造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注册批件;

(3)供应商自行配送投标产品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供应商委托其他单位配送的,除提供承运单位的上述证照外,还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4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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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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