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光谱成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光谱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总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将可能被否决。

交付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具备交付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成立并合法运营【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

2.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正文需有2个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或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9.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如有异议,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证明(军内单位除外,或其他不需要缴纳社保和纳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近6个月为投标截至当月前6个月)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11.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内【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12.投标人须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已办理质量体系和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两证合一”,也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此项证明材料;若提供资质证明材料过期但正在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  至 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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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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