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减速机维修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171.采购范围及要求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接到招标方通知单台减速机维修3天内完成,合同总期限6个月。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完成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招标方在收到发票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总额的90%,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投标方到招标方相关科室办理质保金解除证明,招标方财务科收到证明后返还质保金(无息),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款事项,在质保金中相应扣除,扣款不足部分乙方应在5日内足额补齐,同时质保金不再退还。
1.4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电汇、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总价及分项报价。总价及分项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涉及使用采购人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采购人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须为独立法人,应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及其他要求
自2020年以来具有5台以上同类型减速机维修业绩,并提供业主方签字盖章的相关验收资料。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注……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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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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