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淮安经投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管理人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JSJ;
(3)服务期限:8年;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基金管理费率不超过1.5%/年,投标人最终报价不在本基金管理费率范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2)意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且登记备案注册不少于3年;
(3)意向管理人具有基金管理经验,与地方政府(含各级国资平台公司)合作经验的业绩证明,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
(4)意向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5)意向管理人配备的专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应全部具有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经验,且至少3人在申报机构拥有与本管理基金相同性质基金产品“募、投、管、退”全流程的管理经验。上述与本管理基金具有相同性质的基金产品是指具有相同或相近投向的股权投资基金;
(6)意向管理人有与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7)管理机构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8)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①主要管理人员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在三年内未受过行业自律组织处罚;②投标人及其高管不得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引发社会重大异议或者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符合监管部门规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求;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风险隐患申请人;③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近三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记录。
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为保证本次招标公正性,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3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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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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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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