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核工院粤东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专题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7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粤东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专题采购方案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粤东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专题项目。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对厂址进行地形测量及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为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编制提供依据。详细需求见《25FW1028-01D46CY02JR Rev 0粤东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专题技术任务书》。
2、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4)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5)近36个月内(至2025年3月)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近36个月内(至2025年3月)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6)
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7)近36个月内(至2025年3月)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
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不接受代理投标。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承担本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五年内有大型能源项目(装机百万千瓦及以上)岩土工程勘察的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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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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