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皮带、电缆等检测检验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17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材料、电缆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为确保各类材料合格,满足下井条件,确保矿井各系统的安全运行,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单位,对到货的钢丝绳及非金属材料进行检测检验。
1.2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符合招标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方办理挂账手续后,3个月内付清。
1.4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业承兑、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涉及使用招标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招标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必须需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且批准的检测检验能力范围包括招标方提供的试验明细表中所有内容。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选填),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及其他要求
自2022年以来具有10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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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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