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本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
金:150万元 , 招标人为 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
1.本项目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
(2)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
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
业特殊情况外)。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17 17:00到2025-04-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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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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