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区农业农村局东昌府区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飞防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5万元,其中包一:53.2万元;包二:30.4万元;包三:30.4万元;包四:28.5万元;
最高限价:142.5万元,其中包一:53.2万元;包二:30.4万元;包三:30.4万元;包四:28.5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 |
1 |
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飞防采购梁水镇片区5.6万亩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包一供应商应提供20台植保无人机证明材料(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发票;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供应商配备机手20名,并持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合格证件,植保无人机要求须在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登记; 包二、包三、包四供应商应提供10台植保无人机证明材料(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发票;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供应商配备机手10名,并持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合格证件,植保无人机要求须在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登记;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53.2万元 |
2 |
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飞防采购沙镇镇片区3.2万亩 |
3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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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飞防采购侯营镇片区3.2万亩 |
3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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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飞防采购张炉集片区3.0万亩 |
28.5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5天内完成飞防作业(去除不能作业时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天气,作业时间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参与投标人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一供应商应提供20台植保无人机证明材料(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发票;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供应商配备机手20名,并持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合格证件,植保无人机要求须在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登记。
包二、包三、包四供应商应提供10台植保无人机证明材料(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发票;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供应商配备机手10名,并持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合格证件,植保无人机要求须在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登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8日9时00分至2025年04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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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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