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情指中心公安专用工作台及办公家具采购公告

2025-04-17
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4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优惠率≥80%;(本项目以用工服务费率作为结算计算基准,服务费率=1-优惠率。服务费率是指支付给用工服务中标人的劳务费用为食堂营业额的比例)。  

采购需求:

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销售;日常运行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应承诺将采购项目中不低于40%的金额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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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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