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楼、航管楼、场区等相关区域保安、保洁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71.招标条件
浙江省丽水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楼、航管楼、场区等相关区域保安、保洁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丽水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浙江省丽水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楼、航管楼、场区等相关区域保安、保洁业务外包项目,保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丽水机场综合楼、宿舍楼、航管楼、能源动力中心以及场区相关区域的保洁服务;保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丽水机场综合楼、宿舍楼、航管楼、能源动力中心等区域的保安服务以及航站楼的消控值守兼安防监控。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 单个合同中至少有一个自然年内服务费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公众物业(包括大型交通枢纽、公共文化场馆、五星级及以上酒店、大型会展场馆以及写字楼、大型综合性商厦等室内公共场所) 的保洁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中需包含保洁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22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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