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连地区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7预算金额:58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完成盐城、连云港2个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调查过程及成果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技术要求及管理要求。
服务时间: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4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距开启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提供距开启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 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或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②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共同签章;(联合体协议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声明或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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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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