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方绿苑消防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7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东方绿苑消防维修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

金:24.5万元 , 招标人为 东方绿苑业主代表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

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工程造价约为24.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东方绿苑消防维修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东方绿苑消防维修工程:

3.1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

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

表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上述授权委托人

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从2025年1月开始至

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2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

本工程投标。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

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7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

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

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

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

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

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

诉的,公示3个月。

3.8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

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

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

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

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

出的决定。

3.9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在开标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3.10其他要求:

3.10.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0.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

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17 18:00到2025-04-2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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