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滁州市2025年非机动车停车棚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7

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滁州市2025年非机动车停车棚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AHTT250104),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非机动车停车棚及配套设备供货,包含非机动车停车棚、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消防灭火器(含挂架)、便民宣传栏、烟雾传感器、便民感应灯等。预估含税金额920万元。

1.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开工通知,每个小区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3质保期:标包1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0年;标包2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5年。

1.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个标包中标人数量均为1家,投标人可投标包数量不限,最多可中1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标包1

约40000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棚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810

标包2

约1100套电动自行车充电桩、2200套消防灭火器(含挂架)、1100套便民宣传栏、1100套烟雾传感器、1100套便民感应灯设备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10

1.7★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基准单价报统一折扣(on),最高限价为统一折扣(on)10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基准单价如下表:

标包号

采购内容

预估数量

单位

基准单价(不含税,元)

标包1

非机动车停车棚

40000

平方米

179.20

标包2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1100

415.93

消防灭火器(含挂架)

2200

75.22

便民宣传栏

1100

106.19

烟雾传感器

1100

75.22

便民感应灯

1100

137.17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非机动车停车棚(标包1)、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标包2))不接受代理商。须提供非代理商投标承诺函。

2.1.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类似(标包1:车棚供货类;标包2:非机动车棚配套设备(含非机动车充电桩)供货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2.1.7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2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3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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