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联发修造船基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地材及零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7莆田联发修造船基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地材及零星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莆田联发修造船基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地材及零星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北岸经开区。该工程建设内容为填海造地、配套船坞以及相应的修船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其中一期工程填海面积26.2284公顷,二期建设3个5000吨级修船坞以及相应的修船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2.2 招标内容
因莆田联发修造船基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施工需要,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地材及零星材料采购进行招标,以确定采购单位。详细数量、具体规格材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规格一览表”。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诉讼问题。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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