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嘉鱼县人民医院检验外送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1-2025-00401

3、项目名称:嘉鱼县人民医院检验外送委托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0(万元)

6、最高限价:70(万元)

7、采购需求:

外送检测委托服务一批,预估采购金额35万/年,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以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出台的《咸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3版)》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为基础,按折扣进行报价,供应商需对所有检测服务综合考虑之后进行统一折扣报价,并在报价明细表中列明每个检查项目的投标折扣,且所有投标折扣须一致,报价折扣不得高于40%,否则为无效报价。例如:报价为40%,各项目最终结算单价为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出台的《咸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3版)》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40%。(单价出现调整时以咸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的最新标准为准) 2.最终结算金额=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出台的《咸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23版)》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实际检测数量×统一折扣。例如,打四折,即统一折扣为40%。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1+1年,医院定期进行考核,首次签一年,考核合格则续签一年;如果不合格,医院有权随时终止合作。

8、合同履行期限:1+1年,医院定期进行考核,首次签一年,考核合格则续签一年;如果不合格,医院有权随时终止合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4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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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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