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太湖科学城功能片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检查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1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60973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柒仟贰佰玖拾贰元肆角陆分(1497292.46元)
采购需求:
(1)项目主要内容:漕湖街道2025年桥梁维修工程施工。其中编制依据为:
①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养护维修定额》(2013)、《江苏省修缮定额(加固)》(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②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审图、审图回复要求。
③苏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及有关规定等。
(2)项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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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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