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餐饮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2025年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70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

道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为建立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系统标准化、规范化的食

材采购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聘关于南京市浦口区星甸

街道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餐饮外包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餐饮外包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2025年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餐饮外包服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

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

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餐饮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

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不执行

价格扣除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必须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

标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18 09:00到2025-04-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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