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3820内燃机车大修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7

1. 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3820内燃机车大修服务招标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3820内燃机车大修服务招标项目

2.1.2 工程项目地点: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1.3项目简况:新华电厂共有两台自用东风4B型内燃机车,用于过轨取送车作业及厂内调车作业。其中3820内燃机车自1992年采购以来,除正常开展小修、中修外,从未进行过大修,上一次机车中修时间为2022年。依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机务部关于企业自备机车在国家铁路接轨站作业及回送安全的指导意见》(机运函[2023]15号)第二章 第三条“过轨作业和过轨回送机车必须取得有效的型号许可,有合法的购置来源,并经技术鉴定合格。未取得型号许可的机车、已经报废机车、经技术鉴定不合格的机车严禁过轨作业和过轨回送。”,第五章 第十五条“过轨作业机车应按《技规》进行定期检修,十年内有大修、四年内有中修、一年内有小修”要求,计划对3820内燃机车进行大修。

2.1.4项目服务期要求:3个月

2.2招标范围:依照《东风4B型内燃机车大修规程》,对3820内燃机车进行大修;内容包括轮毂加装扣环,更换柴油机缸头、全车50㎜²以下线路更换等;修后需经铁路机务段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单》,满足铁路部门管理要求;机车大修后负责办理机车管辖铁路局过轨作业手续,并出具机车过轨作业通知单,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内燃机车大修相关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7日9:00起至2025年04月24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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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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