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凉山盐源牦牛坪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EPC工程总承包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5-04-17受中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谈判方式采购凉山盐源牦牛坪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所需的混凝土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竞谈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名称:凉山盐源牦牛坪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项目概况:凉山盐源牦牛坪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简称“本标”或“本标段”)包含3#、7#地块2座220kV升压站内及进场道路区域,交流侧总容量不低于680MW(主变容量招标为准)。升压站标段计划2024年11月20日开始工作(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文件明确的时间为准),2025年9月30日前具备并网条件。2025年11月30日完成转240试运行。
(3)采购范围:本次采购的设备凉山盐源牦牛坪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3#、7#地块2座升压站所需的混凝土。
包件一
设备物资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C25 |
5619 |
||||
2 |
混凝土 |
C30 |
m³ |
136 |
|
3 |
混凝土 |
Ca30 |
m³ |
3350 |
|
4 |
混凝土 |
Ca20 |
m³ |
126 |
|
5 |
混凝土 |
C20 |
m³ |
37 |
包件二
序号 |
设备物资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 |
C25 |
m³ |
3000 |
(4)交货时间:2025年4月
(5)交货地点:包件一:混凝土拌合站内或凉山盐源牦牛坪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3#、7#升压站指定地点;
包件二:凉山盐源牦牛坪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7#升压站指定地点,采购人可根据需求调整施工区域内收货地点,报价人需无条件满足。
(6)质量要求: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后起算,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所有混凝土供应完成浇筑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资格条件应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不得随意拔高,下列资格条件仅供参考,不是必要选项。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
(1)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2)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混凝土能力,并应提供3项类似业绩证明。
(3)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4、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3月9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载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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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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