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2025年智慧水利网络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7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2025年智慧水利网络智能化建设项目,本项目为系统集成服务类项目,采购内容包含服务器平台、运行状态监测设备、水位监测设备、安全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建设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维护服务等内容。项目预算含税6783650.00元。

1.2招标内容

标包一: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2025年智慧水利网络智能化建设项目标包一

本标包采购内容包含数据库、组件等信息化建设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内容,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含税797640.00元。

项目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于2025年6月底前初步验收,2025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3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标包二: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2025年智慧水利网络智能化建设项目标包二

本标包采购内容包含软件平台、服务器平台等信息化建设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维护服务等内容,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含税1700000.00元。

项目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于2025年6月底前初步验收,2025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3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标包三: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2025年智慧水利网络智能化建设项目标包三

本标包采购内容包含控制柜、传输终端、防雷装置等信息化建设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维护服务等内容,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含税155190.00元。

项目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于2025年6月底前初步验收,2025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部分质保3年,硬件部分质保5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标包四: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2025年智慧水利网络智能化建设项目标包四

本标包采购内容包含计算服务器、采集终端水位计等信息化建设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维护服务等内容,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含税4018980.00元。

项目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于2025年6月底前初步验收,2025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部分质保3年,硬件部分质保5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标包五: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2025年智慧水利网络智能化建设项目标包五

本标包采购内容包含管理终端等信息化建设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内容,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含税111840.00元。

项目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于2025年6月底前初步验收,2025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部分质保3年,硬件部分质保5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5 个。

1.4本项目各标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包一: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705870.00元;

标包二: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1557010.00元(其中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707960.00元,系统集成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849050.00元);

标包三: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141890.00元(其中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68280.00元人民币,系统集成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73610.00元);

标包四: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3726820.00元(其中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979230.00元人民币,系统集成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2747590.00元);

标包五: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98970.00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一/二/三/四/五共用)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它证明材料,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接过一起同类项目合同业绩。

注: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人业绩的,不予认可。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认真如实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符合本项规定。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注:符合本项规定。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

注:提供承诺书。

2.3.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注: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条款1提供承诺书;条款2符合本项规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8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2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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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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