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阳山县林业飞防防灾减损服务项目(第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阳山县林业飞防防灾减损服务项目(第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85000.00

最高限价(元):485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5年阳山县林业飞防防灾减损服务项目(第二期)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元)

交货期

1

2025年阳山县林业飞防防灾减损服务项目(第二期)

485000.00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7)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招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9)按规定办理获取登记手续并购买磋商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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