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春龙嘉国际机场配餐公司原材料采购(第七-九标段)(三次公告)招标公告
2025-04-17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长春龙嘉国际机场配餐公司原材料采购,招标人为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标段招标范围、预计年采购金额:
标段 |
招标范围 |
预计年采购金额(单位:万元) |
第七标段 |
铝箔制品采购 |
60 |
第八标段 |
塑料制品采购 |
45 |
第九标段 |
咸菜采购 |
12 |
2.2 供货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3 供货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八、九);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4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或多个标段分别登记,并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最多能成为其中1个或多个标段的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2日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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