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安全与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4-17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比选申请人须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处理厂提供安全与应急所需物资的供货,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中选人按比选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

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文升路与景观大道跨线桥交汇处);

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白芨滩路延伸段与S103交汇处);

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复兴路与沙竹路交汇处);

南湖中水厂(灵武市马家滩镇石马公路南侧30号电杆处);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3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的安全类或应急类物资供货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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