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漾濞县火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71.招标条件
云南省漾濞县火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服务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要求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漾濞县火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服务
2.2 项目编号:YNQ……
2.3项目概况:(1)漾濞县火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坐落于漾彝族自治县富恒乡富恒村境内,矿区范围占用资源储量395.90万立方米(1057.00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为198.4m3(527.7万吨),推断资源量197.5m3(527.3万吨),生产规模:100万吨/年,生产年限:10.04年,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大型矿山规模。
(2)由矿权人获取矿山资源、土地征迁补偿、依法办理用地、林业、环水保、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应矿权人承担责任工作及费用;料场建设、协助招标人进行矿山开采、集料破碎生产加工由承包方自行组织。
2.4招标内容及范围:
2.4.1招标内容:自行投入相适应的开采、破碎加工设备设施,在开采范围内进行矿山表土剥离、协助招标人进行矿山开采,挖掘、场内运输(倒短)、破碎、筛分、铲装上车,协助招标人进行运营销售等。
2.4.2招标范围
(1)复垦复绿(边开采边复垦)及与开采、破碎加工相关的所有辅助性工作及相应费用,包含作业区域内作业平台安全挡墙的修筑及排水设施修筑、维护,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平台之间的联络工程,采场二次破碎、根底处理、运输道路维护保养及排水,作业场地平整,排土场维护及排水,工作面清理等内容;
(2)矿山地质与环境防治及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临界边坡及环境监测等其他相关内容及产生的相应费用;
(3)日常破碎、输送、筛分等主机、辅机设备备件、易耗品等材料费用,加工生产线设备的操作、维护、修理人员组织和实施运行等费用;
(4)包含水、电费用及润滑油、汽柴油料消耗等费用;
(5)做好矿区粉尘污染、噪音防治及扰民处理工作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6)确保矿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对作业人员做好社保及人身意外保险等缴纳(安全协议另行签订);
(7)加工过程中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设备保护、质量控制、供货保证等工作;
(8)协助做好和矿山所在村委会及村民协调工作;
(9)自建或自行解决矿山生活设施;
(10)运营及销售:协助招标人对所开采灰岩矿的销售服务。
说明:(1)以上招标工作范围均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本项目涉及爆破相关作业,中标方需根据民爆公司的要求严格做好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人员疏散清场工作,爆破作业所产生的费用也含在投标单价中,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应对矿区的道路及相关区域进行改造,并对部分建筑工程进行新建。改造及建设费用包含在开采、加工、销售费用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矿区已有场地改造:改造矿山公路、原矿山公路内侧排水沟、生活办公区、加工场地(破碎站、堆料区、设计临时表土场)等。新建设总建筑工程有:新建矿山开拓公路、开拓公路内侧截排水沟、采场外围浆砌石排水沟、高位水池、弃渣场、弃渣场东西两侧浆砌石挡土墙。
(3)本项目要求自行投入与生产要求相适应配套的生产设备设施,并矿山建设需满足绿色矿山的建设要求。
2.4 项目地点:漾濞县富恒乡富恒村境内。
2.5 开采加工及销售期:10年。
2.6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7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8 出资比例为:100% 。
2.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碎石(4.74-31.5mm)、机制砂(0.075-4.75mm)综合单价(不含税):28.30元/吨。
注:若生产过程中需生产精品机制砂(0.075-4.75mm),结算综合单价在碎石(4.74-31.5mm)、机制砂(0.075-4.75mm)中标综合单价基础上增加10元/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证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设备最低配置要求:详见附件1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提供近一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需提交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如有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无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则提供公司内部财务报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7日-2025年04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00分-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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