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技术产业发展中心消防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新兴技术产业发展中心消防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服务/货物工程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新兴技术产业发展中心消防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采购人指定点 |
1.5元/㎡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特殊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社会消防技术信息服务系统备案及内蒙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信息平台备案;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4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社会消防技术信息服务系统备案消防工程师5名及以上,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10名及以上;且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4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4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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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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