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市黄浦区大数据中心公共数据安全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
一、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其他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提交响应文件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二、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大数据中心公共数据安全运营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SH-SP

3、 项目主要要求:

(1) 项目属性:服务类

(2) 项目概况:

黄浦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大数据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挂牌成立,隶属于区府办,与黄浦区网格管理中心合署办公。在大数据方面,通过前期项目的建设,目前已完成基本的数据归集、数据编目、数据存储、数据治理、数据共享等基础的数据功能。同时,网络和数据安全能力也有所覆盖,如动态应用防护、EDR、数据流转监测、敏感数据识别等,满足等保安全的必须能力,同时为大数据资源平台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提供部分能力支持。为了积极贯彻全区“一盘棋、一体化”的建设要求,响应本区的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黄浦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大数据中心)计划通过现场的网络和数据安全基础能力作为支撑,通过数据安全运营服务,进一步提升中心的安全保障能力。

(3) 服务期限:2025年06月01日至2026年05月31日

(4) 预算金额:71.4万元(超过预算金额/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标)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4、 交付地址: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 磋商文件的获取

1、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04-17  17:00至2025-04-24  17:00截止,(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及磋商文件费用为:700元,售后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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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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