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黄浦区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项目软件测评和安全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提交响应文件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浦区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项目软件测评和安全测评服务

2、项目编号:SH-SP2025-208

3、项目主要要求: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项目概况:

信息化政府是国家对政府建设工作提出的要求,信息化政府的建设核心就是将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转化为电子政府,充分利用现代化数据提升政府的工作效率,促进政府工作朝着数据化、无纸化以及信息化的方向发展,这不仅可以提升政府的办事效率,还可以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真正打造人民满意且安全的数字政府。本年度黄浦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区“一网协同”办公应用升级建设项目、区基层治理数字化应用升级建设项目、“一张图”分平台建设项目,上述项目需要在验收上线前开展信息化项目软件测评和安全测评。

(3)服务或建设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至项目验收合格止。

(4)预算金额:33.98万元(超过预算金额/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标)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4、交付地址: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04-17 17:00至2025-04-24 17:00截止,(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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