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霞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16578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1657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检验试剂耗材供货服务 |
1年 |
441657.8 |
批发业 |
否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每次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5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其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 至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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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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