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0,784.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事大厅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办事大厅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他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①可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24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8)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