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旋风分离器、过滤器设备招标公告
2025-04-17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苏公司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旋风分离器、过滤器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泉江村委大帝庙村88号,毗邻国家试验示范项目。
2.2 规模:华能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增强常州地区电源支撑能力,满足地区负荷增长的需求,缓解电网调峰困难问题,利用金坛丰富盐穴资源建设2套发电出力 350MW 的压缩空气储能机组,空气压缩时长8h,额定功率发电时长4h。
2.3 建设工期:本项目2台压缩空气储能电站2025年年底具备投产条件。
2.4 标段划分:本标段为 华能江苏公司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旋风分离器、过滤器设备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2台机组合计2套旋风分离器、4套过滤器,包含设备第一次启动运行期间及商业运行前的配套阀门、仪表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本项目建设现场指定交货地
2.7 交货期:#1机组过滤器(2套)应在2025年8月1日具备供货条件,旋风分离器(1套)2025年9月1日前具备供货条件;#2机组过滤器(2套)应在2025年9月1日具备供货条件,旋风分离器(1套)2025年10月1日前具备供货条件,其中设备基础施工所需要的预埋件等需在中标后30天内提供,交货日期应满足机组施工和投产的需要,具体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套(台)设计压力不低于9 MPa的分离器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 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 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如果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厂商;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与的,同时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7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4月24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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