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schh25年变电站无人值守改造招标公告
2025-04-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chh-25 年-变电站无人值守改造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
2.2 招标项目名称
schh-25 年-变电站无人值守改造
2.3 招标项目概况
四川红华现有 110kV 红华变电站、110kV 徐湾变电站各一座,本项目以现有公司资源为 依托,通过技术创新的方式,对通信系统进行改造,搭建变电站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对四川 红华所辖红华变电站和徐湾变电站及厂区10kV室等进行智慧运检能力提升。对红华变电站 管控大厅进行土建改造,以红华变电站为调度中心,实现两变电站主辅设备运行状态远程监 控,提升设备监控精度、增强安全性和自动化水平,从而实现电力系统的智能化管理与高效 运维,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助力公司电力业务的降本增效目标。
2.4 招标范围(独立标段)
本次采购以EPC 总承包方式实施,主要包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人员培 训、项目竣工验收各阶段准备工作直至质保期内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工程 最终须满足投运的所有条件。详见第五章项目具体要求。
2.5 建设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
2.6 计划工期
总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560 个日历天;其中徐湾变电站改造须于 2025 年 12 月 3 1 日前完成。
2.7 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签订和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及组织 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 业资质须同时满足。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提供 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或职称证复印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 经理承诺书及投标截止前连续 3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
① 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② 未在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 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③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网自查情况(https://wenshu.court.gov.cn);
④ 未在军采网失信名单(https://www.plap.mil.cn);
⑤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 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求, 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联合 体各方应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承担采购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 应能力并具备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 23 : 00 — 2025 年 4 月 23 日 23 : 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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