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泰达水业公司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净水厂改造项目(加药间)土建施工桩基检测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17
一、招标条件

本 泰达水业公司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净水厂改造项目(加药间)土建施工桩基检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水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泰达水业公司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净水厂改造项目(加药间)土建施工桩基检测采购项目项目,依照甲方要求,按期提交检测(检验)报告;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数据公正、准确;必要时提供检测方案并提供检测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达水业公司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净水厂改造项目(加药间)土建施工桩基检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2744)泰达水业公司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净水厂改造项目(加药间)土建施工桩基检测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资质包含:综合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无记录;企业资金流正常,不存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提供书面声明函(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6.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页面截图或报告关键页(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供应商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7.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被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4月17日09时00分 --- 2025年04月21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4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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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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